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重庆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统一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统一编制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实施全面监控,同时积极开展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统筹安排调度学院各项资金,做好融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负责学院的会计核算工作,统一对外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5.负责学院各项收费工作,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6.负责学院内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票据管理规定,对各类票据进行领购、使用、保管。
7.做好全院教职工工资发放和五险一金的缴存。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资助金、奖学金、生源地贷款等的发放、管理工作及何济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建、采购等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10.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