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学校概况 > 机构设置 > 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职责

1.协助院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督促检查院长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行政会布置的有关工作和院领导批办事项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全院综合性报告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院各部门起草的上报或下发文件和核稿、呈送领导签发及印发工作。

3.负责全院往来公文、公函的收发、登记、保管、拟办、传递、催办工作。      

4.负责管理和按规定使用学院印章、院长印鉴,统一办理学院对外介绍信。

5.负责全院信息工作。做好学院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处理工作,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报送信息。

6.协助院领导处理学院发生的突发事件,并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需要时,经院领导同意后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

7.负责对院内外的联络,组织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者兄弟单位领导的参观访问和院领导的出访事宜。

8.代表学院或协助院领导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9.根据工作需要,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或建议。

10.负责全院公用电话管理及学院公务用车的派遣。    

11.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队职责

1.根据院办派车,合理安排车辆、路线。

2.做好车辆出车各项登记。

3.出车前检查车辆,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清洁与保养。

4.建立驾驶员档案、健全车辆管理档案。

5.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及培训。

6.每月车辆安全检查。

7.坚持车辆按规定实施一保、二保、三保。


督察室职责

1.按照学院相应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2.对教学、教育、学生满意工程,认真督查,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3.对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对师德师风、学生行为规范进行督查。

5.对教职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6.对院领导每年、每学期所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7.对行政会议布置的各项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

8.对“每周要情”中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督办。

9.对全院水、电、气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0.对全院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及学生用餐秩序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对学院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