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学校概况 > 机构设置 > 科研处

科研处

科研处职责

1.负责编制学院教育科研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学院科研处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的招投标、申报、报批、管理和结项工作;负责院级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遴选、立项、审批、管理和结项验收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教改课题合同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科研队伍建设,参与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6.负责建立院内教育科研课题发布,招投标,组织全院性学术活动。

7.负责学院教育科研过程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

8.负责学院科研资料的积累、归档及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学院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9.完成上级科研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